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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房产无偿赠予近亲属,不征税?

仙桃房产  2019-09-05 16:22

[摘要] 9月1日起,房产无偿赠予近亲属,不征税?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9月1日起,房产无偿赠予近亲属,不征税?

9月1日起,房产无偿赠予近亲属,不征税?

事实上,房产继承和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赠与一直以来都是免税的,而非是新的政策。此次公告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其实是根据09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所发布的一条通知中的规定。

打开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我们就可以找到一条在2009年5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

9月1日起,房产无偿赠予近亲属,不征税?

其实,所谓“房产过户给近亲属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不是今年新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09年便已开始施行。

从通知内容上可以看出,当时就已经明确了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直系亲属,以及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者、法定继承人等情况,不对当事双方征收个人所得税。

那么,这次财政部发布的《公告》有什么作用呢?

跟之前的政策相比,这一次最主要的变化,就是将“房产过户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目,由原“按其他所得征税”改为“按偶然所得征税”(按照20%比例征收)。税率本身,其实并没有变化。

也就是说,其实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该交多少税还是交多少税,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只是换了一个名目来征税而已。

那么子女从父母那获取财产,赠与、买卖、继承,哪种方式最划算?

继承:约交1%公证费

如果是直系继承的话,契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和个税上,统统免征,只需要支付个公证费而已。各地的公证费按照标的物的大小有所不一样,但大概在1%左右。
以一套面积100平米,价值200万的房屋为例,那么继承200万的房子,只需要2万就足够了。

9月1日起,房产无偿赠予近亲属,不征税?

赠与:再变现需缴纳20%个税

赠与要比继承贵。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需要交纳3%多一点的税费,看起来也不算太高。200万的房屋,3%的税费,也就6万多元。
但有个遗留下来的问题,父母的房子交到你手上,你是打算一直住下去还是有一天会卖出去呢?假如你要卖房,还可能需要缴纳一笔巨大的卖出成本。
比如说,赠予的房产,任何时间再出售,都需要缴纳房款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如果200万的房子原价卖出,光是个人所得税就要缴纳40万元。

买卖:再变现反而最划算

事实上,赠与节省的个人所得税只是小钱,将来变现时的个人所得税才是大头。如果父母还在,想把房子给子女,考虑将来的变现成本,其实,通过买卖才是最最划算的。
如果采取交易,也就是爸妈把房子卖给你的方式,税费相对复杂一点。
如果是买卖,购买方主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缴纳比例为1.5%);印花税(购房支出费用的0.05%)。这样算来,200万的房屋买方需缴纳31000元税费。当然,每个地方的税费政策不一样,但可以此为参考。
而如果是获赠的,将来销售单个税一项就已经40万元了。

可见,在这3种方式中,继承是最省钱的,但如果父母健在,房子不考虑再次销售的,赠与比交易划算!父母健在,房子考虑再次销售的,交易比赠与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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